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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关于2018年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学校决定启动“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并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18年度研究生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我校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是依托北京市教委国内外联合培养基地和我校“双一流”建设,主要以选派博士研究生到国外短期访学、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及从事相关的科学研究等活动,从而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国际视野,推进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进程,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2.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国外合作方应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或良好的学习研究条件。双方应有共同或相近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础,且外方院校在该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二.申报人基本条件

1. 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计划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报时应为优秀在读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以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生为重点,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派出前,一般应完成课程学习,考试成绩优良;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研究课题具有前沿性和开创性,有望取得国际前沿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不包括曾经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或我校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学生;不包括曾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或我校国内外联合培养资格的学生。

(5)联合培养研究生在国外的学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2. 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条件

(1)以优秀在读全日制学习博士生为主要资助对象;

(2)所参加的国际会议应被列在博士生所在学院提供的相关学科高水平国际会议目录中;

(3)受邀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

(4)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论文质量高,论文内容属于会议的主题研究领域。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1.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计划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资助计划--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计划申请书》(附件2);

(2)国外导师邀请函;

(3)国内导师推荐信;

(4)双方导师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外语水平证明(雅思、托福成绩等)、获奖证书、科研发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2018年第一批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0日,学院审核选拔后,于2018年7月12日统一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资金进行择优资助。

2.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计划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资助计划——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申请书》(附件3);

(2)会议论文录用函;

(3)会议邀请函;

(4)申请者宣读论文的时间安排;

(5)在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复印件。

博士生国际会议资助项目的申请时间为全年受理,博士生在取得会议邀请函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院,学院审核选拔后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情况和项目资金进行择优资助。

四.资助要求

1.获得短期国际访学或参加国际会议资助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资助”。

2. 短期国际访学的研究生回国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学习、调研或会议总结等相关材料:

(1)国外导师对其留学期间学习情况、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方面的书面评语;

(2)提交一份5000字左右的国内外联合培养的总结及相关图像资料(含学习、学术活动、生活照片,均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3)至少提交一篇已公开发表(或已接收)的SCI收录期刊论文,论文内容要求与联合培养项目相关,对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3.参加国际会议的研究生回国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须交齐以下材料:①《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总结报告》;②作口头报告的PPT文档;③以国际学术会议为背景的本人主题照片。

  

 

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资助计划--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计划申请书

附件3:华北电力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资助计划--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申请书